工信部|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2〕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1号),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航天汇创新成果转化基地等170家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要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作用,积极做好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内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政策受益主体不漏户、不漏人;要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基地内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经验,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辖区内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做好年度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
四、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28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地址: https://www.kejixiangmu.org.cn/4487.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灾害事故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 关于“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污染物治理防控关键技术”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的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
- 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 ——“人工智能驱动的疾病相关肠道微生态失衡识别与因果机制研究”申请指南的通告
- 关于“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要粮食与经济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等5个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