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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开展系统性验证,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在产业化应用中的实际表现,结合配套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及制度政策的协同推进,组织谋划重大应用场景项目。需注意避免简单以“项目”替代“场景”,防止只谈“项目”而不谈“场景”,同时杜绝将“场景”仅作为招商引资的工具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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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支撑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助推产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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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紧密围绕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战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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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其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重大任务部署的协同联动,促进相关成果的落地转化与实战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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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开放验证平台,为国产可靠技术产品及其他各类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加速迭代的试验环境。以此为抓手,牵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实现从示范应用到规模化市场应用的跨越,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注入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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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用协同。支持具备实施条件的场景项目单位,通过定期发布拟验证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清单等途径,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验证机会。同时,鼓励大型央企国企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实施重大应用场景项目,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融通共进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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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综合性重大场景项目,应着力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协同联动;对于高价值应用场景项目,则需精准聚焦特定行业领域的关键卡点与瓶颈堵点,力争形成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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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引领、改革推动、因地制宜、安全有序、系统推进、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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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申报行为,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杜绝多主体重复报送同一项目,禁止以简单包装或拼凑既有项目的方式申报。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宜纳入申报范围:仅有场景概念设想而缺乏实际落地安排的;仅有硬件设施建设而缺少管理制度、监管规则或标准体系等“软建设”配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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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纳入国家层面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及申报单位,分阶段组织开展场景项目进展评估(含自评估)工作。通过持续评估推动场景项目不断开放迭代,深化其牵引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实践探索,因地制宜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经评估确认进展及效果未达预期的项目,将按程序从国家层面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项目清单中予以调整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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